隋代:因垃圾建新都
隋代時,長安城逐漸呈現出國際性大都市的氣象,在隋文帝開皇之治時,長安城裏住着數十萬人。如此衆多的人口生活在城裏,每天必然會產生很多生活垃圾和人畜代謝物。
史料記載,不少老
百姓
把生活垃圾全部傾倒在門口,日積月累,部分街道比兩邊房屋高一丈多;有的老百姓挖掘大土坑掩埋垃圾,任由它們壅滯地下,腐爛分解,結果產生大量硝酸鹽之類的毒素,溶於水並下滲,導致地下水中的硝態氮含量上升,地下水由此變得鹹苦,不可飲用。據《隋書·庾季才傳》記載:長安城“漢營此城,經今將八百歲,水皆鹹鹵,不甚宜人”。
爲了擺脫已污染的水源區,開皇二年(582年),隋文帝楊堅在漢長安城東南部龍首原的南坡(在今西安城及城東、城南、城西一帶),花了9個月時間,新建了大興城(隋文帝在北周時被封爲大興公)。同時,挖掘龍首渠、永安渠、清明渠,並引滻水、皁水、潏水入城,以解決城區用水問題。
唐代:有人因處理垃圾而致富
儘管城市裏大多數人受困於垃圾之苦,但還是有極少數人,在成堆的垃圾中發現了無限商機。其中唐代的羅會、裴明禮和竇乂(yì)等人就是通過垃圾而致富的代表。
據唐代張鷟(zhuó)《朝野僉載》記載,生活於唐初的羅會,通過收集長安城裏人畜的糞便,向郊外農民出售而發家致富。
另外一位靠垃圾致富的就是《
太平廣記
》裏記載的裴明禮。裴明禮,河東(今山西)人,活動於唐太宗年間,其做生意的訣竅是“收人間所棄物,積而鬻之”,換言之,他就是通過低價收來垃圾後,進行分類整理,賣給百姓,幾年之後,便擁有
萬貫家財
。
裴明禮的這個做法,很多年後給另一個長安大
商人
以啓發。這人就是竇乂。竇乂13歲那年,親戚張敬立從安州(今河北安新縣)卸任回到長安,帶給甥侄十幾雙絲面布鞋作爲禮物,竇乂得到的是一雙太大而無法穿的鞋。他並未沮喪,拜謝張敬立之後,拿到長安西市賣了500文錢。
五月的長安城,榆錢黃熟,滿城飛落,成爲垃圾。竇乂用這500文錢到
鐵匠
鋪買了兩把鐵鍤,掃聚了一斛榆錢種子,然後來到伯父管理的
祠堂
內,在祠堂後院的荒地上用鐵鍤開荒,並整理了四五十條土壟。他將這些榆錢種子種在土壟上,後來長出不少榆樹苗。第二年秋天,他砍下部分榆樹,把榆樹枝挑到柴火市場去賣。此後連續幾年,都賣樹枝。第五年,他砍下較粗的榆樹,
賣給別人
做屋椽、造車,大賺了一筆。
最令人津津樂道的是“竇乂買坑”的故事。據記載,長安西市坪行南邊,有十餘畝地勢低窪的土地,這裏是酒樓飯館污水匯聚之所,竇乂用很低的價格把它買下來。他在該地中間豎一根木杆,其上掛了一面旗幡,其周邊設立六七個小攤位,用來作煎餅、小糰子等喫食。他招募孩子們來這裏投擲瓦礫,凡是打中旗幡的,便獎勵煎餅、糰子。不到一個月,長安城內的兒童爭相而來,投擲的瓦礫填滿了這塊低窪地。竇乂便在這十餘畝土地上建造了二十多間店鋪,因爲周邊都是酒樓飯館,店面全部租賃出去了。這個地方後來得名“竇家店”,成了繁華市區。
明清:城市垃圾迅速回收
曾在中國生活數十年的傳教士曾德昭記載,明朝的城市和鄉村間,已經形成了完備的產業鏈,不但耕作所需要的各種糞便,有專門的人員從城市裏回收,然後運載到鄉村裏出售,甚至各種城市生活垃圾都有專門人員回收,哪怕“扔到街上的破布”,都會被迅速回收。
1906年5月至8月,日本人德富蘇峯來中國遊歷了78天,其間他到過蘇州、杭州。回國後,他寫了一本書,名字叫《七十八日遊記》,他在書中說當時的杭州城居民:“把街頭當成垃圾場,似乎成了人們的一種習慣,甚至並不在乎自家門前的垃圾會堆積如山。”
鑑於此,蘇杭商會開始進行社會自治,以解決公共衛生問題。兩地的一些街道紛紛成立了自治團體——市民公社。公社接受蘇州商會的
領導
,受其保護,活動經費則自行籌措解決。1909年,蘇州觀前大街市民公社制訂了章程,其中有“衛生方面清潔街道、通溝”的條款。其他街道的市民公社所訂立的章程也有類似條款,經過多方面的努力,最終兩個城市的衛生狀況得以改善。
同樣是清末,北京城的衛生狀況也有了改觀。其中一個明顯變化是,北京城的各條街道開始大量修建廁所,並對隨意便溺的現象加強了管制。而且,當時也設置了專門的車輛和人員回收糞便,他們當時以搖鈴爲號,提醒老百姓。《京華百二竹枝詞》曾記載:“糞盈牆側土盈街,當日難將兩眼開。廁所已修容便溺,搖鈴又見穢車來。”
批註:北京晚報的一篇文章,非常有意思,唐代垃圾處理竟然還出了牛人,填大坑的法子實在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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