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故事:烈女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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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乾隆
辛亥年(即公元1791年),京城德勝門外有一位老人,他僱了一輛車去南城,但是還沒到南城,就死了。負責駕車的車伕一看,趕緊去
報官
了。不過,當時天色已晚,
官員
沒來得及去驗屍,就派甲和乙去看守
屍體

半夜的時候,甲和乙覺得冷,兩人就去找些柴火,打算生火取暖。結果,兩人回來的時候,發現屍體不見了。
這下
麻煩
大了,兩人害怕被治罪,但又沒辦法挽回,只好請教一個朋友。這個朋友是個聰明人,向來有很多鬼點子,他想了想,告訴甲和乙,說:屍體沒了,罪過很大,現在去找也來不及了。我看到某地埋着一個人,墳都被挖了,你們不如去把裏面的屍體偷出來,這樣就可以了。
甲和乙沒有辦法,只好去那裏,扒開墳挖出屍體。黑暗之中,兩人也沒看清屍體,直接就抱回去了,蓋上布,假裝什麼事也沒發生過。
天亮以後,官員派的
仵作
來了,要驗屍。掀開布一看,屍體分明是個女子,而且脖子上還有痕跡,看樣子似乎是被人掐死或者勒死的。大家都驚了,官員大怒,重打甲和乙,兩人沒辦法,只好說出屍體丟了,又去偷屍的事情。
官員嚴懲甲和乙之後,開始貼出告示,招人來認領女屍,很快有人來了。認領者是女屍的父親,在官員的嚴刑懲治下,此人說出了女子的來歷。
原來,這個女屍,本是西邊張姓家的孩子,張小姐母親去世了,父親又娶了
小妾
。然而,張小姐這個繼母(父親娶的小妾),其實有丈夫,她丈夫王五因爲貧窮,假裝是兄妹關係,把老婆李氏給賣了。張小姐父親並不知道兩人關係,只是覺得此女姿色過人,所以才娶了過來。
李氏嫁過來後,前夫王五還總是以哥哥的名義,來看望李氏。張小姐的父親經常去外地做生意,沒想太多,於是就熱情地讓王五留下來住,也能陪着自己的妹妹。
就這樣,王五和李氏又好上了,依舊像往常一樣做
夫妻

李氏和王五,一開始還不好意思,總是
偷偷摸摸
,晚上也不睡在一起,這麼做是爲了避嫌,也是怕人識破。但是後來,兩人膽子越來越大,公然
卿卿我我
,你儂我儂,完全不再低調。
一個偶然的機會,張小姐看到了他們的狀態。張小姐也不知道他們本就是夫妻,也當他們是兄妹,她這才明白,原來兩人揹着自己的父親,私底下竟然做出瞭如此
亂倫
之事。
王五和李氏被看穿後,擔心張小姐會告發自己。李氏給王五出了個點子,讓他趁機把張小姐也給拿下,這樣她肯定不會告訴別人。看到妻子如此愛自己,王五激動地熱淚盈眶,含淚答應了妻子。
李氏先禮後兵,勸張小姐從了自己的丈夫王五,張小姐哪能願意,
寧死不從
。到了晚上,張小姐提心吊膽着呢,王五和李氏闖入屋裏,要霸王硬上弓。張小姐大罵,拿着防身的匕首威脅兩人,兩人沒辦法,只能放棄。
當時,張小姐父親去外地做生意,要十天之後才能回來。李氏和王五看張小姐軟硬不喫,於是趁着張小姐放鬆的機會,扼殺了張小姐,除掉了這個大患。
張小姐父親回來後,兩人撒謊,說是張小姐得了病,突然間就死了。張小姐父親和她的關係平時也不好,也沒有細看,還以爲自己女兒確實是得病暴斃。隨後,張小姐父親就把女兒給簡單埋葬了。
這次看到女兒屍體,張小姐父親認了出來,這纔來認領。看到女兒脖子上的痕跡,他覺得奇怪,求官員
主持公道

官員得知情況後,認爲王五和李氏有問題,嚴刑拷打,兩人承認了關係,王五也承認貪財把妻子嫁人的事,以及兩人殺害張小姐的殘忍罪行及原因。聽完之後,所有人都憤怒無比,官員更是讓人加重打兩人,並判了死刑。
然而,這件案中案,還沒有結束,因爲老人的屍體還沒找到呢!
官員下令,讓
衙役
們四處去搜索老人屍體,但是找了好幾天,各處都找了個遍,依舊沒找到。官員沒辦法,只好把給老人駕車的車伕,以及當地的里長暫時關押起來。
過了一陣子,
官府
裏來了個老人,衆人不認識,問他爲何來這裏,是不是要狀告某人。
老人說:之前丟失的屍體,就是我,但是大家放心,我不是鬼,是活人。我以前就有病,嗓子裏有痰,冷了就會犯病,暈倒在地,就像死了一樣。到了半夜的時候,我看身邊沒有人,心想車伕可能看我死了,嚇跑了。所以,我就回家了,去了外地辦事。回來才知道出事了,所以趕緊來解釋清楚。我
萬萬沒想到
,出了這麼大事,還牽扯出其他命案。
官員大喜,放出車伕和里長,讓他們辨認,兩人認出確實沒錯,這件案子纔算結了。
某種程度上來說,甲和乙算是立了功,如果他們不誤打誤撞把張小姐屍體挖出來,王五和李氏的罪行還沒法證明呢!
上面這則故事,出自清代梁恭辰筆記小說《北東園筆錄》,翻譯時稍有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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