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給事便省歸蜀 羅玘 明 · 詩 百四十八歲,中分當此年。相看似賓主,人擬是神仙。冠忽加頭上,子方歸日邊。丁寧焚諫草,恐與蜀人傳。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