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並序 其一一○ 王梵志 唐 · 詩 官職莫貪財,貪財向死親。有即渾家用,曹羅唯一身。法律刑名重,不許浪推人。一朝囹圄裏,方始憶清貧。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