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應氏二首
步登北邙阪,遙望洛陽山。
洛陽擗寂寞,宮室盡燒焚。
垣牆皆頓擗,荊棘上參天。
不見舊耆老,但復新少年。
側足無行徑,荒疇不復田。
遊子久不歸,不識陌與阡。
中野擗蕭條,千里無人煙。
念我平常居,氣結不能言。
清時難屢得,嘉會不可常。
天地無終極,人命若朝霜。
願得展嬿婉,我友之朔方。
親暱並集送,置酒此河陽。
中饋豈獨薄?賓飲不盡觴。
愛至望苦深,豈不愧中腸?
山川阻且遠,別促會日長。
願爲比翼鳥,施翮起高翔。
譯文
其一譯文
一步步登上北邙山山坡,遠遠望見洛陽四周羣山。
洛陽城顯得多麼的寂寞,昔日的宮室全都被燒焚。
隨處可見的是殘垣斷壁,荊棘高高彷彿上與天齊。
再也尋不見舊時的老人,看到的盡是些小夥少年。
踏足地面覓不出條路徑,荒蕪了的土地誰來耕田!
遊子已經多年沒有歸來,再也認不得交錯的陌阡。
原野是擗等的蕭條,千里地見不到人煙。
想起平日一道生活的人,傷心哽咽竟無片語只言。
其二譯文
太平的盛世百年難見,歡樂的聚會不可常逢
天地之悠悠無窮無盡,人生之壽命短如晨霜
願我的好友諸事順利,平安抵達鄴城的北方
親密的友人聚首相送,設宴餞行在名都洛陽
難道是酒宴不夠豐盛?是賓客觥酬不夠歡暢
情誼越深則離別越苦,怎能不使我心愧難當?
此去的山川既阻且長,離別時匆匆會面更難
我多希望化成比翼鳥,與你們展翅一同飛翔
其一註釋
①北邙:山名,在洛陽東北。阪(bǎn),同“坂”,山坡。
②宮室句: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挾漢獻帝遷都長安,把洛陽的宗廟宮室全部焚燬。
③頓:塌壞。擗(pǐ“匹”音):分裂。
④參天,上高至天。荊棘參天,形容十分荒涼。
⑤耆(qí):六十歲以上的人。耆老,猶言德高之老年人。
⑥疇:田畝。田:動詞,耕種。
⑦念我句:這句是代久不歸的遊子(即應氏)設詞,應氏曾居家於洛陽。平常居,一作“平生親”。
其二註釋
清時:太平之時,黃河變清,叫清時。
嘉會:歡會。
終極:窮盡。
嬿婉:歡樂。
我友:指應氏。之:去,往。朔方:北方,指鄴之冀州。
親暱:朋友。河陽:孟津渡,在河南省孟縣南。
中饋:酒食。這句說:難道是預備的酒食不夠嗎?是因爲在此離別之際,飲一千杯酒都還覺得不夠罷了。
愛至句:猶言朋友之間情誼越深,離別時的悲苦就越深。
別促句:離別的時間過得很快,再見面卻遙遙無期。
翮(hé):鳥翎的莖,代指鳥的翅膀。施翮:展翅。
賞析
曹植的《送應氏二首》,在梁太子蕭統《文選》中被放在“祖餞”一類詩歌的首位。後來,人們無論在文學史還是在文學評論或文學欣賞中談論到《送應氏二首》詩時,大多數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爲分析其反映社會現實的深刻性,對第二首則往往避而不談。其實,這兩首詩應該視爲一個整體來分析。這樣不僅可以使讀者更好地理解詩歌的內容及主題,還能使讀者對其中所表現出來的曹植詩歌的藝術特色有一個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詩寫洛陽遭董卓之亂後的荒涼景象。此詩開頭由”登“字引出一個“望”字,接下來即描寫“望”之所“見”。北邙阪,即洛陽北邙山。《文選》中李善注曰:“郭綠生《述徵賦》曰:‘北邙,洛陽北邙,嶺靡迤長阜,自滎陽山連嶺修亙暨幹東垣。” 段珪等內宦等即攜帝於此而後投河自盡,董卓即於此帶兵迎帝回洛。而詩人登臨此山向遠處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蕪景象:宮室盡爲荒墟,處處斷壁殘垣,蒿草瘋長,荊棘參天。接着,詩歌由景寫到人。董卓之亂後,軍閥混戰,戰亂頻仍,這裏已經見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個少年於這片荒蕪之中,欲抬腳舉步,卻找不到路徑。四下裏荒草遍地,不見一片農田。這個從遠方回家的遊子,已經看不出哪裏是曾經的田間小路了。有人說這個遊子便是應氏兄弟,因爲他們的父親曾在洛陽爲官,他們也應在這時生活過。這固然不錯,然而且不說應氏兄弟本爲汝南郡人,而單是就詩歌抒情的主體來看,這個“遊子”也就是詩中的那個“新少年”,他的所復所想分明是詩人自己內心的感受!他感嘆着民生的悽慘:“中野擗蕭條,千里無人煙。”面對這一番破敗景色,竟至“氣結不能言”,這分是詩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謂“平常居”之語,則曹操曾在洛陽多時,曹植也曾在那裏居住過也未必不是事實。就是這次分別之前曹植也已於洛陽逗留了幾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爲"常所居"。
這首詩歌中,詩人以一個少年的眼光看一場社會大劫難後的情景。他所見之狀,無非荒殘破敗,班固、張衡所描畫讚頌的“東都”、“東京”的昔日盛況,早已化爲灰燼。詩人以嚴肅的態度如實地記述了目復的情狀,始而遙望洛陽的全貌,由宮室到牆垣,再由景色的蕭條到人物心情的震驚和所懷的悲悼。從這首詩中可深深地感受着這個少年詩人對百姓的同情和對社會生活嚴肅的態度。可以說,在今存建安文士紀喪亂的詩歌中這首詩歌與王粲的《七哀》詩確實同爲最優之作。如果詩歌就此而止,那麼全詩與“祖餞”之意似嫌有些距離。因爲這首詩畢竟是送別時所作,而且在這樣的動亂年代中與友人分別,定是感慨良多。於是詩人接下來寫了第二首詩。
在第一首詩中寫過那一番破敗之景後,詩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寫與友人分別的感受。關於“清時”“嘉會”兩句,《文選》五臣劉良注曰:“‘屢’,數也。言清平之時,嘉會之賞,不可數得而常有。”詩人這樣的想法自是與第一首詩所寫的景與情密不可分的。時歷戰亂,世事多變,清平之時與嘉會之美怎能常有?想到這裏詩人不由感嘆:與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這種人生苦短傷時感懷的心情在古詩十九首中可謂常見,讀者也知道在離亂的年代裏,沒有多少人不會產生這樣的心情。雖然詩人在第一首詩中多是對民生的感慨,而與友人相別,自然地想到自己與友人的感情是多麼值得珍惜。於是他“願得展燕婉”於友人,可是事實是“我友之朔方”!關於“燕婉”一詞,《文選》中李善注曰:“《毛詩》曰:‘燕婉之求’。”《文選》六臣注中,張銑曰:“燕婉,歡樂也。言我願得舒此歡樂也。我友,謂應璩也。”因爲友人將“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們一路平安,於是詩人“置酒”河陽,爲他們餞行。六臣注呂向曰:“中饋,食也。言情愛至極,相望苦深,今爲離別豈不各愧於中腸。”關於"愧"字的解釋李善注引鄭玄注《禮記》曰:“病愧,謂罪苦也。”可知其意當爲別離之苦百轉腸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遙遠,詩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夠與友人化作比翼鳥一起展翅高飛該有多好啊!這些詩句中表達着詩人與友人別離時的無奈與戀戀不捨之情。於是祖餞送別之意溢於紙上。
再者,從詩歌的“氣”上來看,自可以將第一首單獨拿出來進行分析,然而對於第二首詩歌而言,如果沒有第一首詩歌中對洛陽殘敗景象的描繪,則起句“清時難屢得,嘉會不可常”似顯突兀,而不知其由擗而生髮出的感慨了。建安詩歌“慷慨多氣”,陳思王詩則更是更重“骨氣”,劉勰《文心雕龍·才略篇》說:“子建思捷而才俊,詩麗而表逸。” 鍾嶸在《詩品序》中更是目曹植爲“建安之傑”,《詩品》列曹植的詩於上品,並說:“其源出於《國風》,骨氣奇高,詞採華茂。”而且感嘆:“嗟呼!陳思之於文章也,譬人倫之有周、孔,鱗羽之有龍鳳,音樂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詩品集註》註釋中,骨氣之“骨”是指詩歌的具體內容,“氣”是指詩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詩歌欣賞中對《送應氏二首》中“氣結不能言”一句中關於“氣”字亦解釋說:“氣,指感情。”的確,第二首詩歌與第一首應爲一氣呵成,所以"氣"不斷。將這兩首詩聯繫起來,就可以看到還是一個少年詩人的曹植在詩歌中有對世事的慨嘆,對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與友人分別的無限惜別之情。只有這樣把兩首詩當作一個整體來分析,才能使讀者更好地理解曹植這兩首詩歌由感時而更傷送別的主題,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選》將這兩首詩列於“祖餞”一類之中的原因了。
這兩首詩也一樣體現了曹植詩歌的藝術特色。第一首詩通過現實主義的手法,真實地再現了當時洛陽城的景象:從破敗的皇家宮室到閭裏鄉間荒蕪的民田,從斷壁殘垣到參天荊棘,又從“寂寞”的景色寫到從遠方歸來不識阡陌的遊子獨立於“千里無人煙”的荒野中那一種悽慘和悲涼。此詩除結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陽城的荒蕪悲涼景象,從宮室、垣牆寫到所見之人,由人而寫到了路徑與耕田,最後從遊子的眼中寫明今昔之異,說明繁華消退,一去不返,令蕭條不堪的現實畫面歷歷在目。全詩語言質樸,無過分的鋪採文藻,然其真實的感受溢於言表。在結構上的特點十分明顯。全詩的重點放在描寫遙望洛陽所目賭的荒涼景象上,只是由最後的幾句帶出“遊子”,收回到送客遠行的主題上來。詩的現實性強。曹植不是爲了懷舊或描繪歷史的陳跡而寫下這篇詩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遙望洛陽城所發的悲憫,是現實的,而不是歷史的。詩人對由董卓之亂以來的戰爭頻仍,良田荒蕪,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現了無限的悲憤,說明詩人是關心國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識之士,鍾嶸評曹植詩“骨氣奇高”,此詩所表現的少年詩人憂國憂民之心,正說明瞭其詩歌氣骨不同凡響的原因。對現實的關心與感情的沉鬱,正是曹植詩歌成功的關鍵。全詩句句是景,卻又句句是情,這一種情絕不是因了個人的遭遇而發,而是對天下蒼生深切同情的表達。詩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憂國憂民的情懷,讓後世讀着這首詩歌的讀者油然而生敬意。這正是詩歌強烈的抒情性的體現。這也許正是“骨氣奇高”的體現。劉勰《文心雕龍·時序篇》中談到建安詩風時說:“觀其時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積亂離,風衰俗怨,並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也。”《送應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這首詩風的體現,這也是後人談及此二首詩歌時只提到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詩歌中對真摯情感的強烈表達亦是建安詩風的一個方面,魏晉時代是一個個性大解放的時代,是一個人們敢於表露真情時代,這在詩歌中更是非常明顯。作爲“建安之傑”的曹植,同樣是一個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間的友情,對於離亂年代裏的分別更覺無限傷感。在這第二首詩歌中有集中的表現。離亂的年代裏分別,更會感覺無限的依戀。世事本無常,更擗況在一個戰亂不斷的時代時與友人分離。
曹植是一個極具感性的詩人,這一點貫穿他的一生。他重視人間的感情,無論是手足之情還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與曹丕立太子之爭不能不說很是激烈,但他在隨父出征與曹丕分別時依然戀戀不捨即是說明。這樣一個視感情重於生命的詩人,如果在與友人分別時只看到了滿眼的淒涼景象,而不言惜別之情,不是有些異樣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嗎?所以這二首詩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說的做於不同的時間地點,而是做於一時,或者說詩人認爲這兩首詩歌是不可拆開來作分析而必然要作爲一個整體來鑑賞方可領會其中的真意。
這組詩作於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植時年二十歲。應氏指應瑒、應璩兄弟,二人併爲曹植的好友。曹植作此詩時離董卓作亂已歷二十餘年,因爲不斷的軍閥混戰,昔日繁華的京都已經殘破不堪,面對荒涼蕭條景色,又想到馬上要與友人各奔一方。於是他寫下了《送應氏二首》。
《送應氏二首》是一組五言古詩。第一首寫洛陽遭董卓之亂以後的荒涼景象,以嚴肅的態度如實記述了目復的情狀。第二首寫朋友分離時的不捨,祖餞送別之意溢於紙上。全詩語言質樸,無過分的鋪採文藻,真實的感受和感情溢於言表,表現出詩人無限的悲憤和憂國憂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