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史三十一首 其二十七 黃毓祺 清 貞觀二年詔,謀反豈獨爲。何患事不發,告密亦有宜。自今奴告主,勿受仍斬之。君臣逃兩然,可以此理推。笑殺不義侯,受封建武時。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