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陳拾遺贈竹簪 張九齡 唐 · 作者 與君嘗此志,因物復知心。遺我龍鍾節,非無玳瑁簪。幽素宜相重,雕華豈所任。爲君安首飾,懷此代兼金。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