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吏 其一 楊維楨 元末明初 法吏本止虐,非以虐爲屠。仁君除肉刑,仁吏泣丹書。況以私怒逞,鍛鍊及非辜。?理絕好還,天網元弗疏。懷哉沈姆誡,可但懼焚如。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