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別民事堂 王十朋 宋 · 詩 二年宦東州,民事了無補。俯仰愧斯堂,何以報明主。故家蕭峯下,歸耕及春雨。平生畎畝心,感概聊自許。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