賃百梁橋南楊氏屋移家寓居雜述十三章 其十三 姚燮 清 · 詩 親孥同聚室,隨地可羈留。未改完天樂,何須越分求?枲糠聊度日,蕭颯漫悲秋。好俟𧹬氛靖,重爲返族謀。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