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西曹使之江南恤刑二首 其二 林大春 明 澤國開吳郡,江城識漢官。天高雄虎峙,地迥接龍盤。刑擬成康措,詩從鮑謝刊。應焚路生疏,拜手入長安。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3333333333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