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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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有人面對萬鐘的俸祿就不管是否合乎禮義,欣然接受。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
注釋
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辯:通“辨”,意爲辨別。何加:有什麼益處。何:介詞結構,後置。
出處詩文
魚我所欲也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與 同: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