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雅古詩文
首頁
詩文
名句
作者
古籍
搜尋
廣告位 1111111111
Google AdSense 廣告位(horizontal)
首頁
›
名句
›
得意之事,不可再作,得便宜處,不可再往。
得意之事,不可再作,得便宜處,不可再往。
馮夢龍
· 出自 《醒世恆言·卷十三》
📋
複製
🔊
朗讀
得意之事,不可再作,得便宜處,不可再往。
廣告位 b0b0b0b0b0
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
譯文
稱心如意的事情不能一直做,得了便宜的地方不能一直去。
注釋
便宜:不應得的利益。
出處
出自《醒世恆言·卷十三》
標籤
醒世恆言
相關名句
家無生活計,不怕斗量金。
——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二十四》
女大不中留。
——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三十八》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 馮夢龍《醒世恆言·卷十八》
未去朝天子,先來謁相公。
——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三》
食在口頭,錢在手頭
——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