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北略・卷十一・各舉所知 明季北略 八月,上谕致治安民,全在守令,命两京文职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各举知府一人,无论科第贡监,在内翰林科道,在外抚按司道各举州县官一人,无论贡监吏上。过期不举。议处,失举连坐。 📋 複製 🔊 朗讀 📥 下載 廣告位 5555555555Google AdSense 廣告位(auto)